网站备案详细信息查询 (检查自己网站是否通过工信部网站ICP备案) 尊敬的网站建设用户: 您好! 根据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要求,为配合国家贯彻落实“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、净化网络环境、促进行业发展,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,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”的总体要求。中国万网将于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ICP网站备案系统升级期间,启动最新研发的“ICP网站代备案管理系统”与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ICP网站备案系统对接升级工作。 根据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升级计划,新一代备案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20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。原备案管理系统在18日暂停提交新备案和变更备案功能,仅提供系统查询服务。6月20日起,网站主办者将通过新系统提交网站备案申请,办理网站备案业务,7月5日前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。 通知详情请查询: http://www.sw996.com/article/20100623125335.htm 网站备案新系统启动后,提示相关资料如下,请网站建设客户提前准备好,以免耽误您网站开通时间! 网站备案真实性校验: 网站负责人的半身正面免冠照片(800*600像素,白红蓝背景均可); 网站负责人证件(原件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),当所提供的有效证件为身份证时,一份扫描件中需包括身份证的正、反两面; 主办者证件(原件拍照或扫描成图片上传)(单位用户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) 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需填写网站主办者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,原件拍照或扫 描成图片后上传;请点击这里下载 填写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(样例) 《信息安全管理协议》需填写甲方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,单位需盖章,原件拍照或扫描 成图片后上传;请点击这里下载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(样例) 注意事项 由于通管局要求,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为江西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天津、内蒙古、江苏、云南、河南、浙江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区的用户: 1、除在线上传资料外,必须同时邮寄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原件(一式两份)至(万网/新网/新网互联); 邮寄资料说明: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原件,一式两份,需填写网站主办者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; 2、(万网/新网/新网互联)接收到您的邮寄资料后提交至通管局,待通管局接收后开始进行审核。 3、邮寄资料需要一定时间,因此您的审核时间会有所延长,请您耐心等候等。 为加快您的审核进度,请以上地区用户严格按要求填写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尽快将原件提交资料至服务器提供商。
尊敬的网站建设用户: 您好! 根据工信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升级的要求,为配合国家贯彻落实“关于加强互联网基础管理、净化网络环境、促进行业发展,进一步向网站主办者提供更加便捷、高效的网站备案服务,提高网站备案工作效率”的总体要求。中国万网将于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ICP网站备案系统升级期间,启动最新研发的“ICP网站代备案管理系统”与工信部二期升级改造ICP网站备案系统对接升级工作。
根据工信部网站备案系统升级计划,新一代备案系统升级时间为2010年6月20日20时至2010年7月25日24时。原备案管理系统在18日暂停提交新备案和变更备案功能,仅提供系统查询服务。6月20日起,网站主办者将通过新系统提交网站备案申请,办理网站备案业务,7月5日前暂停办理网站备案变更申请。
通知详情请查询: http://www.sw996.com/article/20100623125335.htm
网站备案新系统启动后,提示相关资料如下,请网站建设客户提前准备好,以免耽误您网站开通时间!
网站备案真实性校验:
注意事项 由于通管局要求,主办单位所属区域为江西、黑龙江、山东、天津、内蒙古、江苏、云南、河南、浙江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区的用户: 1、除在线上传资料外,必须同时邮寄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原件(一式两份)至(万网/新网/新网互联); 邮寄资料说明: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的原件,一式两份,需填写网站主办者相关信息及签字(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); 2、(万网/新网/新网互联)接收到您的邮寄资料后提交至通管局,待通管局接收后开始进行审核。 3、邮寄资料需要一定时间,因此您的审核时间会有所延长,请您耐心等候等。 为加快您的审核进度,请以上地区用户严格按要求填写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,尽快将原件提交资料至服务器提供商。